日前,一名女子在大街上违规张贴小广告,被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制止。
当天11时许,一名年轻女子在北海市四川路与中山路交界处,正在将一张销售、租赁楼盘的小广告往电线柱上贴,被北海市海城区巡查人员逮个正着。随后赶来的城管大队中街中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该女子未张贴的50余份小广告。执法人员对该女子当即进行批评教育。经教育,这名女子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,并表示以后不再乱张贴非法小广告。执法人员责令该女子清理掉乱张贴的小广告。
据执法人员介绍,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<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>办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、街道地面及树木上涂写、刻画,不得擅自张贴布告、通告、墙报、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。根据该《办法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,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北海市海城区城管大队中街中队负责人介绍说,为了维护市容市貌的干净整洁,城管执法人员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加强了巡察,及时制止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。同时,也提醒相关人员不要乱张贴非法小广告,影响市容。
来源:北海日报 作者:梁晓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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